2014年11月27日 星期四

想通了就好

雖然昨日的發文寫的內容,並沒有好心情。

不過跟家人出去走走總會帶來好事!

我想有些問題卻是想通了。真正的好公司、大公司都難逃要開發票的事。

為何我卻沒有想通?再說了,並沒有說一定要成立公司才會能開店。

我想問題就像是請人一樣,生意好才要請多人,沒生意請那麼要人幹嘛?

生意好,自然會被盯上。生意不好,營業額會超過20萬嗎?只怕是要早早收店!

心態能看破是好事,功課尚未作足。該去興隆店、總店、還有南京東路那間瞧瞧了

加油!

下面這篇好文,寫的不錯!



1 則留言:

  1. 明天就是這篇文章滿一週年了,是的,我仍然還沒有創業!雖然我從員工變成了合夥人。但我仍然作一樣的事情。唯一的不同就是我從廚房位置移動到前場。

    其實在一個地方待太久反而會讓你卻步,我必須承認我的熱情有點受到影響!雖然我還是想開自已的店,但是這一年我看到很多也聽到很多。不論是員工的問題,老板的問題,管理的問題。我可以說入股的費用讓我也得到一些啟發,我儘量不去犯這些不好的決策。我也感謝老板的一些朋友,他們對我來說也算是成功人仕,這個也是很值得參考的。

    我再次讀了我建議的文章,我還是覺得寫得好。我認為我應該把他列印出來放在書桌上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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